新版GB/T 19001什么时候发布?这是我们最近接待客户时被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目前,新版国标“报批稿”已报送质检总局、国标委,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在等待新国标发布的同时,对于新版GB/T 19001的起草情况、工作过程以及与GB/T 19001—2008条款之间的对照,作为质量人,也非常有必要全面了解。
修订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的任务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二О一四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编号“20141439-T-469”。本项任务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1)提出并归口,要求于2015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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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修订原则
修订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依据以下原则。
1、等同采用原则。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国际互认,新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等同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2、一致性原则。新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与GB/T 19000族其他标准保持协调一致。
3、继承性原则。由于GB/T 19001标准已经实施了20多年,经过多次修订,目前为第6版,对于多年来业内约定成俗、习以为常的术语、概念与说法,原则上沿用2008版GB/T 19001标准,若需要更改,应经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后,方可更改。
4、兼容性原则。新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与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和使用指南》和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等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相兼容。
5、规范性原则。标准的编写遵守国家标准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 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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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过程
1、ISO 9001:2015起草过程的跟踪研究
负责起草ISO 9001:2015标准的ISO/TC176/SC2/WG24吸收中国代表为注册专家,跟踪研究ISO 9001标准的修订情况,根据中国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实践,及时提交中国意见,积极参与ISO 9001:2015标准的起草工作。
2、新版GB/T 19001国家标准的起草
2015年6月,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安排,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1)征集起草组专家,成立起草组。
2015年8月26日至28日,为了及时将ISO 9001转换为国家标准,在北京召开起草组第1次会议,根据ISO/FDIS 9001:2015,讨论新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草案,并形成第1次内部征求意见。
2015年9月16日至18日,起草组在天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召开第2次会议,评议针对新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内部征求意见稿提出的239条意见,并对照ISO 9001:2015修改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第1次内部征求意见稿,形成第2次内部征求意见稿。
2015年10月20日至22日,起草组在广西柳州(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3次会议,评议针对新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的第2次内部征求意见稿提出的103条意见,形成正式的征求意见稿。
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28日,向SAC/TC151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SAC/TC151秘书处承担单位)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共计35家单位提交133条意见。
2015年12月2日至4日,起草组在合肥(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审核中心)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对提交意见进行了评议,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了送审稿。
2015年12月15日,由SAC/TC151组织,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送审稿)审查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首先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制定情况的说明,以及就标准的立项、工作组的组成、标准的制定原则和相关问题所做的解释。按照等同采用的原则,对照国际标准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的原文并结合我国多年采用GB/T 19000族标准的实践,形成以下意见。
——起草组在标准起草的过程中做了大量认真和细致的工作。通过及时跟踪,并遵循等同采用原则,保持了原标准所具有的国际先进标准水平,对我国各行各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提供了必不可少技术支撑,为我国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提高广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标准制定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在进行了多次细致地讨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充分考虑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地确定了标准送审稿内容。
——该标准送审稿文字通顺,表述准确,技术内容与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保持一致,符合GB/T 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要求,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标准起草组提交的有关审查材料完整齐全,具有较高的编制质量。
与会专家一致通过了对该项国家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同时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并要求标准起草组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审查意见,尽快修改该国家标准送审稿,形成“报批稿”,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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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变化
关于新版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七个方面的变化,现在附上ISO 9001:2008与ISO 9001:2015之间的对照表,供参考。
ISO 9001:2008 | ISO 9001:2015 |
1范围 | 1 范围 |
1.1总则 | 1 范围 |
1.2应用 | 4.3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 |
4 质量管理体系 | 4 组织环境
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 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4.4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 |
4.1 总要求 | 4.4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
8.4 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
4.2 文件要求 | 7.5 成文信息 |
4.2.1 总则 | 7.5.1 总则 |
4.2.2 质量手册 | 4.3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
7.5.1 总则 4.4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 |
4.2.3 文件控制 | 7.5.2 创建和更新
7.5.3 成文信息的控制 |
4.2.4 记录控制 | 7.5.2 创建和更新
7.5.3 成文信息的控制 |
5 管理职责 | 5 领导作用 |
5.1 管理承诺 | 5.1 领导作用和承诺
5.1.1 总则 |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 5.1.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
5.3 质量方针 | 5.2 方针
5.2.1 制定质量方针 5.2.2 沟通质量方针 |
5.4 策划 | 6 策划 |
5.4.1 质量目标 | 6.2 质量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
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 5.3 组织内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6 策划 6.1 应对风险和机会的措施 6.3 变更的策划 |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 5 领导作用 |
5.5.1 职责和权限 | 5.3 组织内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
5.5.2 管理者代表 | 5.3 组织内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
5.5.3 内部沟通 | 7.4 沟通 |
5.6 管理评审 | 4 组织环境
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 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9.3 管理评审 |
5.6.1 总则 | 9.3.1 总则 |
5.6.2 评审输入 | 9.3.2 管理评审输入 |
5.6.3 评审输出 | 9.3.3 管理评审输出 |
6 资源管理 | 7.1 支持
7.1.1 资源 |
6.1 资源提供 | 7.1.1 总则
7.1.2 人员 |
6.2 人力资源 | 7.2 能力 |
6.2.1 总则 | 7.2 能力 |
6.2.2 能力、培训和意识 | 7.2 能力
7.3 意识 |
6.3 基础设施 | 7.1.3 基础设施 |
6.4 工作环境 | 7.1.4 运作过程的环境 |
7 产品实现 | 8 运作 |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 8.1 运作策划和控制 |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 8.2 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 8.2.2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 |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 8.2.3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评审
8.2.4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更改 |
7.2.3 顾客沟通 | 8.2.1 顾客沟通 |
7.3 设计和开发 | 8.3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 |
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 | 8.3.1 总则
8.3.2 设计和开发策划 |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 8.3.3 设计和开发输入 |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 8.3.5 设计和开发输出 |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 8.3.4 设计和开发控制 |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 8.3.4 设计和开发控制 |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 8.3.4 设计和开发控制 |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 8.3.6 设计和开发更改
8.5.6 更改的控制 |
7.4 采购 | 8.4 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
7.4.1 采购过程 | 8.4 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8.4.1 总则 8.4.2 控制类型和程度 |
7.4.2 采购信息 | 8.4.3 提供给外部供方的信息 |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 8.4.2 控制类型和程度
8.4.3 提供给外部供方的信息 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 8.5 生产和服务提供 |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 8.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8.5.5 交付后活动 |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 8.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 8.5.2 标识和可追溯性 |
7.5.4 顾客财产 | 8.5.3 顾客或外部供方财产 |
7.5.5 产品防护 | 8.5.4 防护 |
7.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 7.1.5 监视和测量资源
7.1.5.1 总则 7.1.5.2 测量溯源 |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 9 绩效评价
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
8.1 总则 | 9.1.1 总则 |
8.2 监视和测量 | 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
8.2.1 顾客满意 | 9.1.2 顾客满意 |
8.2.2 内部审核 | 9.2 内部审核 |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 9.1.1 总则 |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 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
8.3 不合格品控制 | 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10.2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 |
8.4 数据分析 | 9.1.3 分析和评价 |
8.5 改进 | 10 改进 |
8.5.1 持续改进 | 10.1 总则
10.3 持续改进 |
8.5.2 纠正措施 | 10.2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 |
8.5.3 预防措施 | 6.1 应对风险和机会的措施 (见6.1.1, 6.1.2)
10.3 持续改进 |